【優惠政策】云南自貿區昆明片區(昆明經開區)支持生物醫藥及關聯產業發展措施
來源:云南創新生物產業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發布時間:2020-08-25瀏覽次數:1244
為推動生物醫藥及關聯產業加快發展,結合云南自貿區昆明片區(昆明經開區)實際,制定以下措施。重點扶持附加值較高的生物技術、仿制藥、工業大麻、干細胞、現代中藥、綠色食品等產業,以及與之配套的離岸服務外包和技術服務等產業發展。
一、 支持產業聚集發展
(一)企業入區發展
對符合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導向,投資強度不低于300萬元/畝、稅收產出不低于30萬元/畝的用地類項目,從項目建成投產當年起連續三年按照對形成地方本級財力的100%予以獎勵,項目建成投產第四至六年按照形成地方本級財力的60%予以獎勵。擅自改變工業用地性質、沒有進行工業生產的企業不予扶持。
(二)存量企業擴大再生產
對存量企業投資總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含5000萬元)的工業項目,對項目投資中融資資金(上市融資除外)參照當年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礎利率(LPR)的10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貼年限不超過3年。
(三)企業規?;l展
對首次升規入統的工業企業,給予每家企業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骨干企業發展壯大
對上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50億、20億、10億、5億、1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500萬、200萬、150萬、100萬、2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實行晉檔補差。
(五)離岸服務外包產業發展
對區內為境外機構提供生物技術離岸服務的生物企業,按上年度技術離岸服務收入總額的10%給予獎勵,單戶企業每年獎勵上限為100萬元,且同一企業享受該政策期限不超過3年。
(六)專業化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建設
引導高校、科研院所及研發能力較強的企業圍繞生物醫藥專業產業孵化器,對經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生物醫藥產業孵化器,分別給予150、80、50萬元獎勵;經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生物醫藥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20、10萬元獎勵。
二、 支持新產品產業化
(七)創新藥研發
支持企業或研究單位取得臨床批件或進行臨床備案,以及完成國內外Ⅰ、Ⅱ、Ⅲ期臨床研究的,按照研發投入的20%,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800萬元獎勵。獎勵金額視新藥類別給予調整。
(八)仿制藥認定評價
支持企業選擇臨床需求穩定、增長潛力大的仿制藥品種開展一致性評價,對通過認定評價并投產上市的每品種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
(九)中藥及特醫食品產業發展
對取得中藥經典名方復方制劑藥品注冊批件的,每項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對取得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證書的,每項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單個企業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十)醫療器械研發
對首次獲得國家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并在區內成功實現產業化的,每個產品給予一次性100萬元補助。
(十一)健康產品開發
對獲得保健食品批準文號(衛食健字號或備案號)、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文號的特色健康產品,投產并上市銷售1年,單品種上年銷售收入達到100萬元以上的,按照每個產品2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單戶企業不超過60萬元。
(十二)工業大麻產業發展
促進工業大麻產業聚集發展,具體政策按照昆明市加快工業大麻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有關條款執行。
三、 支持產業規范發展
(十三)企業產品認證
對于首次通過美國FDA或歐盟CE等認證,且實現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產品,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單戶企業一年獲得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十四)企業資質認證
對取得國家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GLP)認證的企業(機構),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對取得國家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GCP)認證的企業(機構),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對已獲得GCP資質的企業(機構),每新增1個GCP認證專業學科,給予20萬元獎勵,每家單位累計獎勵最高200萬元。
以上措施由工信部門負責解釋并會同投資促進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科技部門組織實施。
來源:國家級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